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的议案;
★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4月12日下午1时。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近肇嘉浜路)二楼玉兰厅
3.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杨关富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23人,代表股份69548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43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140864股,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3.855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744%。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及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人22人,代表股份40717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0.7049%。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普通决议
1、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届董事会由施德容、章曦、梁兵、尤建新(独立董事)、江秋霞(独立董事)、张桂娟(独立董事)、赵久苏(独立董事)组成。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施德容先生担任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480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4071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100%。
(2) 选举章曦先生担任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420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14%;反对股权数0股;弃权股权数6000股;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4011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98.5264%。
(3) 选举梁兵先生担任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420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14%;反对股权数0股;弃权股权数6000股;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4011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98.5264%。
(4) 选举尤建新先生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480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4071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100%。
(5) 选举江秋霞女士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420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14%;反对股权数0股;弃权股权数6000股;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4011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98.5264%。
(6) 选举张桂娟女士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32592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778%;反对股权数0股;弃权股权数15444股;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391728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96.2070%。
(7) 选举赵久苏先生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420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14%;反对股权数0股;弃权股权数6000股;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4011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98.5264%。
2、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届监事会由罗自强、夏玉燕、金俊德(已经职代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组成。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罗自强先生担任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480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4071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100%。
(2) 选举夏玉燕女士担任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695420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14%;反对股权数0股;弃权股权数6000股;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4011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98.5264%。
(二)、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赞成股权数69500336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314%;反对股权数0股;弃权股权数47700股; 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权数3594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权总数的88.285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立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