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2007年04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黑化股份 编号:临2007-004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公司于4月11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获悉: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109,161,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冻结期限自2007年4月11日起至2007年10月10日。
此次冻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原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继续冻结行为。本借款纠纷案首次冻结公告刊登在2003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