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12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7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043,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43,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除三名董事、一名监事外,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代表陈勇光先生、唐莎女士、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若先生、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涂卫兵先生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毛木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200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3,101,444.85元,净利润28,823,282.9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10%后,可供分配的利润有25,940,954.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877,012.64元,减去2005年度已分配股利14,00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42,817,967.29元。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拾股派现金股利1.03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442万元,剩余28,397,967.2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中:同意76,00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反对40,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如下:
(1)选举毛木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选举郑克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3)选举丁成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4)选举刘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5)选举李雪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6)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7)选举何渭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8)选举史忠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9)选举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如下:
(1)选举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选举万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76,043,6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议案》;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议案》;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同意76,043,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与会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律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07-009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若先生、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涂卫兵先生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毛木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毛木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丁成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刘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李雪兰女士、金策明先生、魏桂生先生、陆跃华先生和竺力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有关简历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议,聘任寇建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有关简历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康乐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关简历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罗建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有关简历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杨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有关简历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卫东、史忠良和董事郑克一三人组成,章卫东为主任委员即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渭滨、章卫东和董事李雪兰三人组成,何渭滨为主任委员即委员会召集人。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有关高管人员的任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高管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以上高管人员的有关聘任。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副总经理简历:
李雪兰女士,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劳人科副科长、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部长兼人事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李女士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金策明先生,195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西庐山水电厂二车间主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青云水厂副厂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公司生产科科长、南昌市自来水公司朝阳水厂党支部书记和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金先生对供水行业电气设备管理、水厂自动化技术有较深的研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魏桂生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供水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青云水厂厂长。魏先生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陆跃华先生,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昌肉联厂供销科科长,南昌肉联食品(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竺力波先生,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讲师、金融类经济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交易科科长和证券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福州、北京总部副总经理和公司债券业务部负责人。现任江西蓝天碧水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财务总监简历:
寇建国先生,男,195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南昌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曾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寇先生在供水行业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近20年,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董事会秘书简历:
康乐平先生,男,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民航学院和海南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海南海台地产有限公司企划部、海南金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海南清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0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助理简历:
罗建中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樵舍乡人民政府科技副乡长、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下正街水厂副厂长、厂长和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本公司下正街水厂厂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涛先生,男,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在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公司工作。2001年至今在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并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07-01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12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刘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和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作出如下决议:
选举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