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6,510,75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3日(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1日—3月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1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百联集团承诺:百联集团现持有及此次收购的非流通股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出售的股份达到百联股份的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百联集团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没有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支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则,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该保荐机构认为:百联股份的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6,510,75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7年4月1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