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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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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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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阮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国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阮水龙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公司股价低于3.66元时,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总股本5%的股份。鉴于自2005年7月28日起至2005年9月28日的期间内,公司A股股票成交价未低于3.66元,因此截至2005年9月28日增持人未增持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水龙

      200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7-00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7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撤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公告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并将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阮伟兴违规出售公司股票一事未能遵守其作为董事所作出的承诺,有损董事诚信形象,且已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原提名股东认为其已不适合再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要求重新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此,董事会同意撤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向2006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7票,反对1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的规定,该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7-010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06年度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7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阮伟兴违规出售公司股票一事未能遵守其作为董事所作出的承诺,有损董事诚信形象,且已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原提名股东认为其已不适合再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要求重新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06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7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07年4月13日。

      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7-01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7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撤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阮伟兴违规出售公司股票一事未能遵守其作为董事所作出的承诺,有损董事诚信形象,且已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原提名股东认为其已不适合再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要求重新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此,董事会同意撤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向2006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7票,反对1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的规定,该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06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7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07年4月13日。

      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推选阮伟祥为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选项志峰为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选阮兴祥为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推选常 盛为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选王 忠为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选贡 晗为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选陈 健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选徐金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推选韩厚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的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阮伟祥、项志峰、阮兴祥、常盛、王忠、贡晗等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同意推选陈健、徐金发、韩厚军等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案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07年4月28日上午11时在公司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出席会议对象:

      (1)2007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闭市后,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312368

      (3)登记时间:

      2007年4月24日—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4、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5-2048616

      (3)传真:0575-2041589

      (4)联系人:陈国江 鲁伟芳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1、通知议题一:同意( )反对( )弃权(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受托时间:

      委托人持股数:

      附件2: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股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要求,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董事、独立董事的要求。故我们同意推选阮伟祥、项志峰、阮兴祥、常盛、王忠、贡晗等六人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推选陈健、徐金发、韩厚军等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方荣岳、孙笑侠、吕秋萍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3: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阮伟祥:男,1965年10月出生,浙江上虞人,理学硕士,工程师。历任浙江染料助剂总厂副厂长、总工程师,浙江龙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现为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嘉兴市龙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忠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安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项志峰:男,1962年5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经济师,中共党员。自1986年以来,历任上虞县助剂厂基建设备科长,浙江助剂总厂供销处处长、经营副厂长,浙江染料助剂总厂经营副厂长兼销售公司经理,浙江龙盛集团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销售公司经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经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常务副总经理,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阮兴祥:男,1962年12月出生,浙江上虞人,工商管理硕士,统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上虞县助剂总厂企管科长,浙江助剂总厂企管科长,浙江染料助剂总厂企管科长,浙江龙盛集团公司企财部长,公司企财部长,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办公室主任兼证券办主任、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为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市龙盛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上海龙盛共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常 盛:男,1974年3月出生,浙江杭州人,获管理学硕士、工学学士学位。自2002年以来,历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人、杭州龙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公司部总经理。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 忠:男,1967年11月出生,上海人,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0年2月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0年8月至2002年1月在荷兰瓦赫宁根大学经济系学习;2002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财务总监。

      贡 晗:男,1971年9月出生,上海人,大学本科,1993年9月至2002年3月在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4月进入龙盛公司工作,现任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乐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陈 健:男,1963年9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现为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1987年8月至2001年3月在浙江师范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在浙江理工大学从事科研工作;2003年7月至今在浙江工业大学从事化学方面的科研教学工作。

      徐金发:男,1946年10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现为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成长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69年8月至1978年9月,内蒙古千里山钢铁厂技术员;1982至今在浙江大学从事企业管理的教学科研工作。

      韩厚军:男,1966年10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政治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为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在杭州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部门经理、副所长;1999年1月至2004年12月在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今在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附件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健先生、徐金发先生、韩厚军先生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3),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件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2日于上虞

      附件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健、徐金发、韩厚军,作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健、徐金发、韩厚军

      2007年4月12日于上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