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电企协议解决遗留问题
2007年04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阮晓琴
4月13日,湖北青山热电厂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武汉举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禹民提出,要抓紧落实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的各项措施,年内全面完成资产划转移交工作。
青山热电厂系国家“一五”时期的重点工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体制、政策等多方面的原因,青山热电厂形成了“一厂多制”的局面。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电改办)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调研协调,提出了解决方案:考虑到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华能苏家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亏损、资金困难等实际情况,按照“合理补偿、互谅互让、整体解决、简化操作”的原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予以适当增资。
完成增资后,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对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含湖北省青山热电厂)、华能苏家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最后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接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青山热电厂全部在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2002年底以来,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要目标的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十五”期间,厂网分开基本实现,然而,还有一些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包括预留在电网当中的待转让电厂尚未完成资产移交,主要是920项目和647项目。2007年初,920资产变卖工作基本结束。湖北青山热电厂属于647项目。647资产采用“内部出售”方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