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4月13日(周五)下午1:3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中山东二路9号上海市档案馆8楼会议室。
3、召集人: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宪先生。
6、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南华早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6人,共持有代表公司593,415,574(五亿九仟三佰四拾一万五仟五佰七拾四)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158 %;
其中A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3人,共持有公司590,048,329(五亿九仟零四万八仟三佰二拾九)股有表决权股份,占A股股份总数的91.286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372 %;B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3人,共持有公司3,367,245(三佰三拾六万七仟二佰四拾五)股有表决权股份,占B股股份总数的1.385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
五、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回避表决)
七、关于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八、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6.5亿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2006年度奖励福利费和确认2006年内公司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报酬总额的议案
十、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十一、关于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及续聘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拟改名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出售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流通股份具体事宜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薛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