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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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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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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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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风险提示公告
    2007年04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ST张股             公告编号:2007-17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公司股改方案未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已于2007年3月6复牌并退出了股改程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重新启动股改程序;

      2、根据公司2007年4月6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将结合公司控股股权转移、债务重组和重大风险化解等事项,沟通及实施时间可能较长。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七家非流通股股东均未书面提出重新启动股改程序的动议,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重新启动股改程序的主要障碍是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无法在原被否决的股改方案的基础上提高对价水平。公司目前面临重大风险,公司股票因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值,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目前公司没有可供讨论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前次股改程序的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游进先生。目前公司没有变更和新聘保荐机构。

      三、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各非流通股股东就公司重新启动股改程序的时间与具体方案尽快达成共识。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1、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2、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3、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