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股票2007年4月13日复牌,因市场表现异常,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4月13日下午13:00时对公司交易股票实施紧急停牌处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13日下午13:00时停牌至2007年4月20日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复牌。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前至2007年4月20日披露(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时间为2007年4月28日)。
3、关于债务重组产生利润的说明。2007年4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测公告,预计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将实现净利润2.84亿元左右,利润来源是按照《债务和解协议》相关条款约定,2007年1月1日起相关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等已豁免了公司相关债务(明细附后)。
宜宾市国资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宜宾中元造纸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融盛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青羊支行、德阳市商业银行等19家债权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就本公司金融债务签订的《金融债务和解协议》,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46家商业债务单位就本公司商业欠款债务签订的《商业债务和解协议》(详见2006年9月11日、2007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内容)。
根据《债务和解协议》相关条款约定,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28日相关债权人豁免了公司相关债务,按照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为公司一次性非经常性收益,以后年度不会再产生巨额的非经常性收益。该部分利润产生后,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值,不会给公司带来实际的现金收入,公司正常经营不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利润。
4、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后扣除非经常性收益的利润说明。根据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中汇会审[2006]第2357号《审计报告》,截至2006年10月31日,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的资产总额为10,719.45万元,净资产6,862.18万元。7-10月实现净利润262.18万元。根据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中汇会专[2006]第2358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计浪莎内衣预计2006年7-12月可实现净利润583.37万元。2007年度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20万元,实现净利润1,212.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每股收益约0.17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400.25万元,每股收益约0.20元。
5、公司特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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