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上述新的赎回费率标准将于2007年4月19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