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有发电企业整体或主营业务上市
2007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国有电力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尽快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企业发展机制和经营机制。要求电力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意识,改革和调整分配制度。加快国有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国有发电企业整体或主营业务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
天相投顾:
“十一五”前两年的电力改革任务,如“920”、“647”发电资产的出售变现工作已经展开并取得成效。“十一五”后三年的任务较为繁重,难度相对较大。尤其是输配分开改革,是打破电网垄断的核心举措,尽管呼声很高,但由于实践中阻力较大,原定的“大规模推进”被调整为“适时展开试点”。另外,《意见》对“十一五”国有电力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国有发电企业整体或主营业务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这为近几年上市公司中电力央企的大规模资产注入及整体上市定下了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