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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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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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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版:财经要闻
    上证所今年来多管齐下加大一线监管力度
    劳动合同法草案 下周再审
    上证所去年共调查异常交易事件280起
    国务院 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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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所去年共调查异常交易事件280起
    2007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证所发布的自律监管年报显示去年一线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将重点关注大股东非法牟利问题、专业投资机构监管问题、金融衍生品监管问题、跨市场联合监管问题

      □本报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显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2006年上证所自律监管工作在坚持“关口前移”、“三及时”的监管原则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在目前全流通的环境下,上证所的监管工作面临着更多新的问题和挑战,监管工作还需要不断创新,不断强化上证所市场的社会公信力。

      上市公司违规惩戒力度加大

      在对上市公司监管实践中,监管年报显示,上证所紧紧围绕股权分置改革、清欠和信息披露监管三个重点展开监管,并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了配套规则指引,总结成功经验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2006年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先后制订8份股改工作备忘录;市场监察部共向保荐的证券公司发出监管关注函49份,要求保荐机构及时自查和整改;先后约见了50家未股改公司的董事长及其大股东代表进行谈话,共向未股改公司发出监管关注函500余份。

      第二,灵活采取各种可能的方式和手段,督促清理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上证所专门成立了清欠工作小组,派专员走访占用比较集中的十几个辖区的上市公司和当地证监局,通过座谈会现场解决公司推进清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开展集中清欠。并在交易所网站开辟了“上市公司清欠”专栏,联合深交所刊登了7次“沪深交易所清欠联合通告”,通过公开曝光以加快清欠进度。

      第三,针对全流通环境下上市公司日趋明显的利润操纵动机,上证所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促进信息披露公平。上市公司部严格按“三重五组”标准操作的工作制度,即初审、复核和总值班三重审核。去年全年共事前审核各类公告3.3万多份,较2005年增长26%。同时加大了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联动监管的力度,共向所内市场监察部发出联合监管函88份。

      第四,加大惩戒力度,形成监管威慑,进一步加大了上市公司违规惩戒力度。上市公司部全年共发出各类监管函件近1700份,较2005年大幅增长90%以上。在退市方面,2006年上证所共召开专家委员会3次,实施暂停上市公司10家,终止上市6家,实施特别处理40家,撤销特别处理12家。

      第五,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公司治理。上证所去年制定实施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等文件,并配合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了相关定期报告准则等与公司治理相关的一系列规则。上证所还积极开展培训、明确监管导向,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进入了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快速发展阶段。

      千余非规范自营账户被限制交易

      在会员监管方面,2006年上证所重点是抓规范、促创新。首先加强会员交易权限管理,实现业务风险事前控制。在坚持“关口前移”的监管工作原则上,对上证基金通、ETF一级交易商、买断式回购以及权证等业务上继续实行交易权限管理制度,并重点加强了会员权证创设资格的审核工作,有效抑制了权证市场价格炒作。

      其次,全力保障权证交易顺利进行,防范会员权证业务风险。积极采取措施规范证券公司的创设、注销行为,将创设业务纳入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监管,并逐一约见可创设权证的会员公司高管谈话,有效控制创设规模,提醒会员公司高管人员及早回购注销已创设权证。

      第三,强化会员账户管理,限制非规范自营账户的交易。据统计,到2006年底共有20家会员的1363个非规范自营账户被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针对会员存在“机构使用个人账户”、“个人下挂多个账户”等不规范行为,2006年上证所先后向17家创新类、规范类会员发函,要求规范客户的账户使用行为。

      第四,加强所内、外监管协作,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深化与各监管部门间的监管协作;加强与相关证监局的监管信息交流;积极参与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规范类证券公司的评审和会员集合理财计划以及QFII的评审;以及积极配合证监会开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对风险证券公司的日常监管,全年共协助证监会处置风险证券公司10家。

      去年共调查异常交易事件280起

      2006年上证所尤其对交易异常强化了监管的针对性。报告显示,上证所去年共调查异常交易事件280起,电话提醒营业部356次,向会员通报监管信息75份,约见了10家会员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谈话。为提高证券监管执法效率,上证所市场监察部还积极配合证监会稽查局对21起案件实施了稽查提前介入调查和评估。

      在交易行为监管上,上证所一方面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交易监控和分析,加强对会员自营和集合理财计划的监控,约见借壳传闻多的会员高管谈话,传达监管信息,并加强对基金、QFII和保险公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特别关注基金交叉持股、利益输送、尾盘交易、操纵股价等问题。

      另一方面,大力加强对新产品交易的监控和违规账户的处罚。面对权证交易异常活跃的状况,由专人负责对权证和ETF等新产品进行监控,对不听警告的涉嫌违规账户,上证所适时依据《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则,对其实施暂停交易的处罚。对于盘中交易严重异常的权证,上证所果断盘中紧急停牌暂停交易以提示、化解市场风险,维护权证市场的交易秩序。

      自律监管面临新挑战

      尽管2006年上证所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报告总结指出,在全流通环境下,上证所自律监管工作仍面临许多新问题,将迎接更高的挑战。

      报告认为,在全流通环境下,新挑战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监管问题。大股东的利益与市场利益的一致性使得大股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在意自身的股价表现,也有动力通过一些不当的方式牟取利益。

      二是专业投资机构的监管问题。交易所会员的抗风险能力和自律意识仍然相对薄弱,会员的净资本状况将成为制约其业务快速发展的瓶颈,使其难以承受更大的市场风险。并且随着市场逐步开放,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对国内监管法规和执行效力也提出了新挑战。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也将成为基金交易监管的重点。

      三是市场创新的监管问题。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特性对交易者和监管者都提出了较高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随着融资融券制度的引入,推高股价不再是市场操纵获利的唯一手段,内幕交易的手法也将更具多样性和隐蔽性,对交易所的监察分析和证监会的办案都提出了新问题。

      四是跨市场的联合监管问题。如果各个交易所的市场监管工作仍完全隔离、不通信息,则难免出现监管真空或者重复监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