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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将加强实时监控,及时制止异常交易行为。加强对基金交易行为的监管,尤其重点关注基金集中持股、尾盘异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应对股指期货推出后对现货市场的影响,各方就如何建立证券现货与期货跨市场、跨品种监察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机制等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已形成初步框架。
□本报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公开发布了《2006年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全面总结了去年一年上证所在自律监管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及对市场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上证所有关负责人,就报告的相关内容以及上证所2007年的监管工作重点进行了深入了解。
去年四次集中排查沪市高风险股票
记者:上证所自律监管工作报告迄今为止已公布过几次?主要是向哪些对象公布?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自2004年开始,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连续三年公布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对象主要包括社会公众、中国证监会以及各地证监局。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目前的市场情况,《2006年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我们增加向上市公司、会员公司和基金公司专门通报,目的是希望包括市场主体及中介机构在内的市场整体能够在全面了解交易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配合交易所,共同强化市场的自律意识。
记者:您能简单介绍一下2006年上证所自律监管工作的主要特点吗?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2006年上证所自律监管工作的工作量非常大,特色非常鲜明,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围绕股改、清欠和信息披露对上市公司展开监管。针对股改工作,2006年上市公司部先后制订了8份股改工作备忘录,规范上市公司和作为保荐人的证券公司在股改中的行为。市场监察部针对股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保荐的证券公司发出监管关注函49份。针对信息披露监管工作,2006年上市公司部共事前审核各类公告3.3万多份,较2005年增长26 %。针对全流通环境下上市公司日趋明显的利润操纵动机,上市公司部还加大了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联动监管的力度,先后向所内市场监察部发出联合监管函88份。与此同时,上证所进一步加大了上市公司违规惩戒力度。据统计,上市公司部全年共发出各类监管函件近1700份,较2005年大幅增长90%以上。
第二,强化了对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的针对性。2006年上证所市场监察部先后四次集中排查沪市高风险股票情况,通过重点监控、电话提醒、约见谈话等自律监管措施,及时传达了监管信息,有效地防范了新的市场风险。
第三,会员监管重点是抓规范、促创新。这方面,上证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会员交易权限管理,实现业务风险事前控制;全力保障权证交易顺利进行,防范会员权证业务风险;强化会员账户管理,限制非规范自营账户的交易;加强所内、外监管协作,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第四,自律监管法规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记者:和2005年的报告相比,《2006年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在内容上有哪些变动?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2006年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在内容上结合市场情况,增加了两块内容。其一,增加了交易所制度建设的内容,即全面介绍了交易所自律监管法规依据的建设情况;其二,考虑到新形势下监管会有新的挑战,特别增加了“全流通环境下交易所自律监管工作的挑战”这一章节内容。
继续加大市场一线监管力度
记者:2007年以来,股票市场交易更加活跃,股指累创新高,在这种情况下,上证所的监管工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对此,交易所有何详细的监管规划?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的确,2007年以来市场交投非常活跃,一季度的交易量就接近去年全年。在此情况下,不当交易行为也有所增加,因此,今年上证所的自律监管将在继续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市场一线监管的力度。可以预见,今年上证所对市场一线监控的工作量将会更大,提请证监会稽查提前介入或立案调查的案件数量无疑也会明显增多。同时,上证所将依据《证券法》赋予的监管权力,对屡次出现不当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实施包括限制交易在内的各项自律处罚措施。
为有效实施今年的自律监管,上证所已经加大一线监管的工作力度。首先,加强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异常交易行为。截至2007年3月31日,上证所实时监控系统累计发出报警10多万次,开展重点股票监控31只次,进行异常交易调查处理97件,占去年280件的35%,力度明显加大。同时,电话提醒或警示营业部77家次,向会员公司、各地证监局通报监管信息分别有11家次、19家次,约见会员公司高管人员谈话2次,并通过监控系统密切跟踪、监控个别屡次出现哄抬股价等涉嫌操纵行为的证券账户,一旦查证属实将实施限制账户交易等处罚措施。
其次,加强对基金交易行为的监管,尤其重点关注基金集中持股、尾盘异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截至2007年3月31日,针对基金进行的异常交易调查共计18起,占去年29起的62%,电话提醒相关基金公司注意风险、规范操作。对存在风险的情况,向基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对其交易行为给予书面说明或约见高管人员谈话。一季度已先后发出“监管问询函”12份,要求基金公司书面说明8次,约见谈话3次。一月份,上证所还对基金在2006年的交易行为情况进行了专题分析,并上报证监会。
此外,加强所内联合监管以及所外与深交所、中金所等的监管交流。在所内,市场监察部与上市公司部、会员部加强联合监管,及时发现股价异动、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信息,及时规范会员公司行为。截至2007年3月31日,市场监察部与上市公司部、会员部联合监管分别有137次、14次,分别占去年全年216次的63%、19次的73%。同时,所内市场监察部、上市公司部、会员部、债券基金部、办公室等部门每月定期召开监管例会,就强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和交易本公司股份监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并购涉嫌内幕交易“绿色通道”提前介入等问题进行讨论,完善工作规程。在所外,上证所与深交所已建立了两所市场监察部定期监管信息共享交流的联席会制度,并为应对股指期货推出后对现货市场的影响,与中金所开展了多次业务交流会议,就如何建立证券现货与期货跨市场、跨品种监察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机制等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已形成了初步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