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30日启动股改程序,因本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股改将于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改方案。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0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以(2003)民二终字第1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为海南中平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因此预计负债84,697,757.30元。本期公司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就上述担保责任的解除达成实质性和解,约定本公司向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偿还1,120万元人民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即解除公司承担的上述担保责任。公司已于2007年3月10日前履约完毕并取得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放弃对本公司上述连带保证责任一切追索权的证明。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较完善。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自己的职权时均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履行诚信、勤勉之义务。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审阅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抽查了会计核算的基础资料,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8.3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公司由于历史原因,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318,298,917.05元,债务负担沉重,已严重资不抵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面临退市风险。为改变公司资产状况、提升经营业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该方案对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将起到重要作用。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发展”)将其持有该公司的6230.4万股公司法人股中的1615.2万股转让给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正和”),北方发展购买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并代公司偿还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全部负债(含或有负债)。如果资产评估值大于负债额,则北方发展就其差额部分以现金向公司支付;如果资产评估值小于负债额,则北方发展将豁免公司因此产生的对北方发展的负债。同时,北方发展还负责安置该公司现有全部员工。公司向广西正和购买其拥有的“谷埠街国际商城”14万平方米商业房产,该商业房产的定价将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并参照通行的定价方法,本着公允及充分考虑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原则由双方确定。公司以向广西正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作为购买该等房产的对价,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为不低于公司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通过上述资产重组,将以北方发展购买公司全部资产和承接全部负债和广西正和向该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为对价,进而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通过上述资产重组,公司将成为以经营商业房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公司将就该方案与北方发展和广西正和签定框架协议,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该框架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得到批准及实施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有效保证。同时,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充分保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管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谦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枫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谦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枫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谦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枫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谦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