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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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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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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等)
    2007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永鼎光缆             股票代码:600105             编号:临2007-00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4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4月13日在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召开。会议由莫林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   64693227.09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909414.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788778.93元,2006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8064060.77元。

      公司拟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2110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21768836.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7211.046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211.0462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0560.757万股,占总股本的38.82%。

      修改为: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7211.046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人事聘免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公司提议调整董事人员。由于工作调动原因,免去赵玖亮先生、程锋海先生、刘忠良先生的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于2007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一、二、三、五、六、七、八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一十三日

      股票简称:永鼎光缆             股票代码:600105            编号:临2007-00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慰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06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一、二、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一十三日

      股票简称:永鼎光缆             股票代码:600105             编号:临2007-005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13日在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永鼎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6、审议关于人事聘免的议案;

      7、审议2007年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11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07年5月16日(8:00-11:00,13:00-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 0512—63272489

      传    真: 0512—63271866

      4、联 系 人: 陈海娟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一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回    执

      截止2007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