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年年报及摘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2006年年报摘要,因存在部分内容遗漏,现补充公告如下,并对由此引致的对公司年报及摘要阅读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一、关于资产减值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补充表格如下:
编制单位: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信息在年报正文的“第十节、财务报告、四、补充资料”中反映。)
二、关于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补充表格如下:
(上述信息在年报正文的“第二节、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计算的指标”中反映。)
三、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加说明如下:
公司是投资控股型企业,没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全部收益来源于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即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能源运输投资”)。
能源运输投资于2004年8月9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该公司股本共5万股(授权发行数),每股1美元。目前,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只有1股(计1美元),公司现拥有全部已发行1股的100%股权。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的总资产7,676,512,586元、合并净资产4,427,743,334元。2006年度合并净利润949,124,065元。
能源运输投资本身也是投资控股型企业,其下属各油轮船队、散货船队的单船公司和专业管理公司是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执行者。
公司的合并报表全面反映了控股子公司全部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管理层分析与讨论等内容是围绕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进行,它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
(上述信息在年报正文的“第七节、董事会报告”和年报摘要的“§6董事会报告”中反映。)
四、关于重大关联交易、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补充以下内容:
(一)、与股权收购有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大洋海运有限公司与能源运输投资分别于2005年1月及5月签订协议,大洋海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程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2005年1月31日经独立评估师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值加上该公司2005年2至5月的净资产变动额共折合人民币165,997,12元作价转让给能源运输投资。协议双方均于中国境外注册,该协议适用香港法律。2005年6月,此项收购已经金程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及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已办理股东变更手续,收购价款已全额支付。2006年6月8日,本公司已就上述收购事项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外资[2006]103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在利比里亚投资收购金程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核准的批复》。
此外,大洋海运有限公司对金程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垫款22,672,634美元同时转让给能源运输投资。其后,大洋海运有限公司将其对能源运输投资的上述债权转让给明华控股有限公司。能源运输投资已于2006年7月28日归还明华控股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垫款。
除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外,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事项。
(二)、主要债权债务往来余额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作表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信息在年报正文的“第九节、九、其他重大事项”和年报摘要的“§7重要事项”中反映。)
五、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内容如下:
明荣航运有限公司、明昌航运有限公司、明盛航运有限公司、明发航运有限公司和明达航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孙公司华友船务有限公司于2006年新设立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信息在年报摘要的“§9财务报告、9.6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中反映。)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