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17日在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税后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公司税后利润为人民币231322.5万元,按照香港会计准则计算,公司税后利润为人民币226909.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3132万元后,加上2005年末留存利润,2006年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计算,分别为564682.5万元和554916.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以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利润较少的为准,因此,2006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4916.7万元。建议2006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共计人民币83918.9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07年度。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6年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减值准备变动事项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处理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变动事项的议案。
七、根据2006年6月13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经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审核认可,董事会决定支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及中期查阅费用共计港币575万元,在公司审计和查阅期间的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审议通过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九、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薪酬考核意见,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薪酬。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二、三、四、八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0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4月17日在马钢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主席李克章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在本期年报中出具了意见。
会议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讨论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履职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监事年度报酬总额内,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相关监事的年度报酬,并向股东周年大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减值准备变动的请示》。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处理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变动等事项。
监事会认为四、五两项议案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审议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五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