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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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850,0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06年4月17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4月25日实施了该方案。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以下简称:南自总厂)特别承诺如下:
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后,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出规范性意见后十二个月内,南自总厂支持国电南自制订并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在国电南自股权激励制度的制订、审批、表决过程中,南自总厂将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推动公司董事会研究、制订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股权激励制度,积极争取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在股东大会表决中对此议案投赞成票。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公司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公司于2006年9月12日召开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同意公司以2006年6月30日总股本118,000,000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共计转增股本为59,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06年9月27日实施完成,实施前后的股本变动结构表如下:
单位: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等有关规则,对公司相关股东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核查意见书出具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南自总厂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2、国电南自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的规则。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85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2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中所载情况除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素外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1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