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重点培育农村消费
2007年04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薛黎
我国最终消费率(即最终消费额占GDP生产额的比重)从上世纪80年代超过62%持续下降到2005年的52.1%,2006年再创新低。为此,商务部日前向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出了关于“促消费”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重点培育农村消费,大力促进城市消费,推动循环消费。
商务部指出,农村消费增长缓慢是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发展不平衡的主要矛盾,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千方百计培育和扩大农村消费。
具体来说,要继续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立适合农村市场发展特点的分销渠道;加强产需衔接,搭建经济实用的购销对接平台,组织和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购买能力和农村市场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日用消费品的供给;拓宽销售渠道,支持连锁经营、直营配送、冷链运输等业务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殖示范区开展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生产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此外,商务部还表示,要牢牢把握当前城市居民由商品性消费向服务性消费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巩固和促进城市居民消费,并同时推动循环消费,提倡“节能降耗”,抑制过度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