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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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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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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4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5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上午10点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6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7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方中汇会审(2007)0778号《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9,459,428.4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945,942.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186,215.41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9,500,000.00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699,701.02元,按总股本27,430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0.57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7,43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9,269,701.02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实施。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06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该专项说明刊登于2007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将首发募集资金节余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05年首发募集资金项目———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生产线增资技改项目,该项目节余的420.99万元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产和销售之需。

      详见关于该事项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修订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有:

      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有: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原则进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除上述之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差额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企业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继续聘任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新修订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关联董事周晓峰、郑国和王新胜回避了该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对外担保限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07年度,公司原则上不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单一子公司的担保,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及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所有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额超过上述额度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对其他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均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召开,会议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1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0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华翔山庄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凡2007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7、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 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聘任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

      注:第8、9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6年12月12日公司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5月11日、5月14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07年5月15日8:30—9: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象山西周华翔山庄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四、其它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200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1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06年4月17日在上海浦东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舒荣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1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06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5]17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公司于2005年5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50万元,扣除发行手续费、保荐费、审计费等1,625.3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15,624.62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05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浙东会验[2005]第3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06年9月14日董事会关于调整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6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19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8.55元,发行价款总额为444,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5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08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第245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6,049,039.7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75,277,185.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于2005年7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根据深交所新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75,973,780.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696,595.68元,系银行存款利息。

      公司于2005 年7 月与首发保荐机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第二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象山分理处,签订了三方《募集资金专项存款管理协议》,管理协议明确了协议三方的权利、义务。

      2006年10月,由于天一证券已丧失保荐资格机构资格,公司与天一证券终止了保荐关系。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与公司签署了协议,承接公司首发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2007年2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第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象山西周分理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的资金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知会保荐机构授权的保荐代表人,商业银行亦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公司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5000万元或5000万元的整数倍数时,应当得到保荐代表人的书面认可。

      公司按三方管理协议规定执行,未有违背协议规定的条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05年首发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招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及200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注1:汽车模具加工中心技改项目总投资额为3,580万元,均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已投入23,324,654.64元。该项目目前尚未建成投入使用。

      注2: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生产线增资技改项目总投资额7,470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5,976万元,自筹资金1,494万元。该项目以公司对子公司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克特公司”)增资的方式,由玛克特公司组织实施。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已拨付玛克特公司募集资金55,550,060.00元,具体拨付情况如下:

      

      由于玛克特公司的外方股东德国玛克特有限及两合公司未能按增资协议及章程修正案约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款,经玛克特公司董事会决议,为维持玛克特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性质不变,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欧元减至640万欧元,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750万欧元减至480万欧元,公司减少的出资款将作为对玛克特公司的借款;同时,中外双方股东同意待外方股东出资款到位后仍按当初合资协议中规定的双方投资比例和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欧元)执行。

      上述减资事项业经象山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象外经贸[2006]102号《关于同意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经象山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象海会验[2006]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于2006年5月24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已将2005年、2006年2月投入的增资款中超过减资后认缴出资额的款项人民币25,464,800.01元转为对玛克特公司的借款,并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收利息。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本年度实现利润1,807万元,累计实现利润1,654万元。

      注3:轿车搪塑仪表板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额为3,450万元,均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已投入23,174,325.14元。该项目目前尚未建成投入使用。

      注4:高档内饰件覆皮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额为2,900万元,均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已投入29,000,000.00元。该项目已于2006年1月建成投产。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本年度实现利润953万元,累计实现利润953万元。

      (2)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承诺的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及200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注1: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平机器”)拟将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增加股份的价格按陆平机器2005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14元计算,公司拟增资7,700万股,计划投入募股资金16,478万元。

      本次陆平机器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实施全地形特种军用车辆系列产品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全地形特种军用车辆50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5,5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0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452.36万元;正常年份生产流动资金5,998,61万元。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增资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零元,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为零元。

      注2:轿车顶棚总成技改项目总投资5,3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3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该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形成每年20万辆配套汽车顶棚的生产能力。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轿车顶棚总成技改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零元,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为零元。

      注3:新建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致力于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项目总投资3,6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新建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500万元,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为500万元。

      注4:偿还银行贷款,拟投入募股资金10,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0,000万元。

      注5: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股资金8,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8,000万元。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生产线增资技改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976.00万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555.01万元。因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不再投入募集资金,结余的420.99万元拟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

      4、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07年2月14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16,000万元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2007年2月15日至2007年8月14日。

      6、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1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募集资金节余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5]17号文核准,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600万股和网上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2,400万股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000万股,分别于2005年5月13日及2005年5月19日发行完毕,发行价格为每股5.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2,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的资金为156,246,22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5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5]第3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发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公司招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及200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个表:

      

      首发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详见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浙东会审(2007)0777号《募集资金年度审核报告》。

      三、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生产线增资技改,总投资额7,470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5,976万元,自筹资金1,494万元。该项目以公司对子公司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克特公司”)增资的方式,由玛克特公司组织实施。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公司已拨付玛克特公司募集资金5,555.01万元。由于玛克特公司的外方股东德国玛克特有限及两合公司未能按增资协议及章程修正案约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款,经玛克特公司董事会决议,为维持玛克特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性质不变,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欧元减至640万欧元,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750万欧元减至480万欧元,公司减少的出资款将作为对玛克特公司的借款,计2,546.48万元。

      截止2006年12月31日,玛克特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已经实施了该项目,总生产能力提高至10万套,并实现盈利1,355.25万元,本公司在玛克特公司仍拥有75%的股权,都达到了该项目预期的目标,综上所述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本公司将不再投入募集资金,该项目节余资金420.99万元。

      四、节余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为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调整产业结构,加大重点项目的投入,提高公司竞争力,保持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稳健增长,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节余的募集资金420.99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公司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2,546.4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资产,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东会专(2007)0777号《募集资金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1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预计2007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与上海宝得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关联交易

      与上海宝得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得固”)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新汽车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新”)向该公司销售货物所致。上海华新因汽车空调配件加工工序的需要,向该公司销售经初步加工的聚丙烯塑料粒子和金杯吸塑内衬而致。

      

      2、与上海宝得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货物关联交易

      与宝得固发生的采购货物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新向该公司采购塑料握把、冷却液瓶而致。

      

      3、与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众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包括本公司向宁波华众销售“模块支架”等半成品;宁波华翔日进汽车零部件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日进”)向宁波华众销售“水星罩盖”等电镀产品。

      

      5、与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货物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众发生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新向宁波华众采购上海通用相关车型的半成品零部件所致。

      

      6、长春华翔消声器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春华翔”)与其参股子公司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春佛吉”)发生采购半成品零部件所致。

      

      7、长春华翔消声器有限公司与其参股子公司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原材料交易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宝得固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由上海华新和上海莲南工贸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上海华新持股45%,上海莲南工贸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法定代表人郭鹏飞,经营范围为橡塑类零部件的加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13.56万元,净资产为652.23万元,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928.96万元,净利润43.5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宝得固公司是本公司持股51%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新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45%的股份,对方股东为上海莲南工贸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该公司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新之间的关联交易已经持续很长时间,该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07年该公司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新之间销售商品的交易额3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500万元 。

      (二)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9月,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塑料造粒及塑料制品制造,汽车模具等,主要产品为轿车内饰件,主要客户是一汽集团、江铃汽车等。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8,413.03万元,净资产为7,697.10万元,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47,435.21万元,净利润为1,663.1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华翔于2006年8月受让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华众49%的股份,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宁波华众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07年该公司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新、华翔日进之间销售商品的交易额5,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5,000万元。

      (三)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育民路2088号,法定代表人李军先。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470.00万元,佛吉亚持有51%的股权,长春华翔消声器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经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746.22万元,净资产为13,433.42万元,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48,599.95万元,净利润5,370.4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春佛吉亚是本公司持股77.1%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长春佛吉亚与本公司、长春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07年该公司与长春华翔之间销售商品的交易额15,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10,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新与宝得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华翔、宁波华众与本公司及华翔日进上海华新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新与其参股子公司宝得固、进行的关联交易,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与其参股子公司佛吉亚和上海华新、宁波日进与宁波华众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新汽车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新”),与其参股子公司上海宝得固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得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上海华新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消厂”),与其参股子公司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吉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长消厂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新、宁波日进与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众”)发生的日常交易是因产品专业优势互补的关系,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资源。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宁波华翔与关联方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3、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公司上述与关联方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公司目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有十二家,分别是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华新汽车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宁波米勒模具制造有限、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玛克特汽车饰件限公司、宁波华翔日进汽车零部件涂装有限公司、宁波华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华翔汽车内饰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翔汽车部件设计有限公司,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因为公司内部生产组织和工序流程的需要,存在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半成品的情况,所以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或者采购货物的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参照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 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