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慧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1) 应收票据的增加系本公司销售扩大所致;
2)预付帐款的增加系本公司生产规模扩大购买设备及原材料的需求增大所致;
3)其他应收款的增加本部应收垫付西令胶粘密封材料厂借款等所致;
4)固定资产的增加系10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生产线建成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的增加系目前兴建12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生产线所致;
6)无形资产的增加系本公司规模扩大,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系应收账款增加相应坏账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的减少系本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同时采购结算方式改变所致;
9)预收帐款的增加系本公司销售扩大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的增加系本公司规模扩大、新建生产线投产,工人人数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的增加系本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12)应付股利的增加系下属三级企业上年度分配股利增加所致;
13)长期借款的增加系项目增长的同时专项长期借款增长所致。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的增长系生产规模的扩大,销售增加及相对应成本、税金、运输、包装等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的增长系企业规模扩大相应固定费用等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的增长系企业生产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大引起借款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的减少系参股公司本期获利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的增加系本期政府补助利得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的减少系本期罚款支出减少所致;
7)所得税的增长系企业利润增加及所得税优惠到期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曹江林
200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7-018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17日以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复材)23%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参考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中国复材净资产价值,以现金交易方式进行无溢价转让。
基于上述审计结果,中国复材经审计净资产值为人民币44,806.19万元,23%股权对应价款为10,305.42万元;因此,本次中国复材股权转让的总价款拟定为人民币10,306万元(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曹江林、常张利回避表决,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7-019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于2007年4月17日以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崔丽君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7-020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4月16日,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复材)23%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
中国建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将此次转让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07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受让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1,700,000元,成立于2005年3月28日。该公司主要经营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经审计的资产合计1,419,689.82万元,净资产454,237.07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中国复材23%股权。
中国复材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复合材料、玻璃纤维、玻璃、陶瓷及其它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制品的生产、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设计、转让、销售、工程建设和项目承包、技术服务与资讯、人才培训等业务。
中国复材主营业务为以玻璃纤维缠绕工艺为主的复合材料及制品、玻璃纤维湿法薄毡以及船艇的生产、销售,目前是我国最大的玻璃纤维薄毡、玻璃纤维缠绕玻璃钢管道及储罐制造商之一。
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中国复材资产总额为113,935.86万元,负债总额为60,825.67万元,净资产为44,806.19万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资产负债比率为53.39%,主营业务收入36,903.08万元,净利润1,634.62万元。
2、定价政策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参考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中国复材净资产价值,以现金交易方式进行无溢价转让。
基于上述审计结果,中国复材经审计净资产值为人民币44,806.19万元,23%股权对应价款为10,305.42万元;因此,本次中国复材股权转让的总价款拟定为人民币10,306万元。
公司将与中国建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动因和影响
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公司和中国复材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融资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和中国复材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转让持有的中国复材23%股权的交易定价方法合理、公允,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7-02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收到持有公司36.15%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关于转让中国玻纤持有的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根据壮大主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为促进玻璃纤维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拟将持有的中国复材23%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建材。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参考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中国复材净资产价值,以现金交易方式进行无溢价转让。
根据中国玻纤《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有中国玻纤36.15%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将此次转让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07年5月11日召开的中国玻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7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