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李勇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志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景武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7-012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8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勇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实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