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4月14日发出召开200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五人,经传真表决,以十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7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2、《关于对董事长授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规模快速增长,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日常工作效率,提高融资效率,确保落实各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下列事项自行决策:
决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及借款事项,包括:本公司新增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单笔贷款(含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单笔不超过贰拾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关于聘请独立董事孙聚义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独立董事孙聚义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五名委员,由独立董事陈劲、孙聚义、于韶光,董事长凌克和董事Bill Huang担任委员。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劲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7-016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五人,经传真表决,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07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07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1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1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该第1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1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