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432,003,148.2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3,200,314.8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6,269,428.58元,减去当年实际分配的利润240,906,000.00元,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4,166,261.98元。
以公司2006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剩余利润429,622,661.98元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149.75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往来款包括尚未支付的电力及有关资产收购款31,770.64万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11月5日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遵守了承诺,没有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行为。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 计 报 告
岳总审字[2007]第0253号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上海能源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能源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海能源股份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雪松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道玉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附后)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专 项 审 阅 报 告
岳总阅字[2007]第021号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依据证监发[2006]136号的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上海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证监发[2006]136号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情况。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雪松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道玉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编制: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雨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董事长签名: 刘雨忠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资产负债表(一)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雨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资产负债表(二)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雨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雨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现金流量表
200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雨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
现金流量表(续)
200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雨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