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报昨天以特别报道形式刊登《拷问斯威特:S沪科技何以沦为清欠“钉子户”》的长篇报道后,S沪科技监事会今天刊登了责成董事会合规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决议的公告。
S沪科技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形成的决议,要求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严格有关程序,以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并希望大股东“斯威特”能信守承诺,拿出货真价实的资产,诚意清欠,以保证公司正常运行与发展。
在本报昨天的特别报道中,就S沪科技清欠至今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前后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S沪科技成为清欠“钉子户”的问题关键,在于“斯威特”缺乏必要的诚信。与此同时,由“斯威特”控制的S沪科技董事会相关操作有悖《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S沪科技董事会今天刊登的系列公告显示,其部分的表现出开始遵循《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操作清欠问题的迹象。
就受让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和收购斯威特集团上海科技园(南京)产业基地1号、3号、5号楼资产解决占款的做法,S沪科技今天刊登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题报告,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然而,尽管独立董事认为有必要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转让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但为南京康城进行评估的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仍旧不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的76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中。相对而言,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指出了S沪科技受让南京康城股权过程中的一些“暇疵”做法。
虽然S沪科技清欠操作有了不小的改进,但“斯威特”的抵债资产质量仍旧让人忧心。为产业基地1号、3号、5号楼资产进行评估的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表示,尽管上述项目已经获得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批准和获得南京市规划局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但至今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更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斯威特”提供的上述工程预算造价合计为21717.42万元,中证评估公司给出的评估价值是13567.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