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只以Shibor为基准利率企债昨起发行
2007年04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但有为 秦媛娜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发行、国家开发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的总额为15亿元的2007年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债券昨日开始发行。据了解,此次发行将于24日结束。
据悉,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28%,该利率根据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1.07%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数平均数。
央行货币政策司官员郭建伟日前表示,由于1年期Shibor利率的稳定性较好,便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定价;同时企业债从申报发行到最终定价一般需要近1个月的时间,采用1年期Shibor利率为基准有助于降低发行时市场利率变化带来的风险。
他认为,从目前情况看,1年期Shibor比较适宜作为企业债发行利率定价基准。由此他建议,发行人定价时除参考同期国债市场收益率、企业债到期收益率外,还要以1年期Shibor为基准确定发行利率。
据了解,本期企业债券每年付息一次,信用级别为AAA级,由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