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严查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券期货质量
2007年04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昨日印发《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与上述通知同时公布的《200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对今年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由于今年是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第一年,为确保新准则体系的贯彻落实,所以中注协明确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执行情况,并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根据检查方案,中注协将于今年5月至8月,直接组织对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检查面不低于50%。其中,所在省份有1-2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全面检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数量最多的北京地区,检查比例不应低于1/3;其他地区检查比例不低于1/2。
中注协表示,在确定具体检查名单时,将重点考虑近三年内涉及“炒鱿鱼、接下家”、承接新审计客户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由各地方注协要组织对本地区事务所的检查,检查面不低于20%。
在组织实施中,对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检查,将以总所为主体,以上市公司报告为重点,可以延伸至分所。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及时修订审计规程,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是否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修订并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必要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否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制定严格的程序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