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07年04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63 股票简称:ST通策 编号:2007-010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4月16日,本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昌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07)昌中执字第118号《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屯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诉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已于2007年3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于2007年4月1日产生法律效力。现经新疆屯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16日向本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裁定扣划本公司在银行帐号内存款1850601.92元。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