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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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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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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4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76版)

      B、自2005年我国政府将自主创新作为国家战略以来,关于重视重大装备国产化的呼声就越来越高。在电力领域,代表着最高技术水平的特高压项目也一改往日全面引进的做法,开始更多地依靠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企业的力量。国家电网公司要求252kV以上设备集中规模招标,通过规范招标文件条款,严格评审技术参数,制定合理的评标标准,杜绝了招标工作中对国内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条件。同时,根据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业绩情况,确定投标人的资格业绩条件,为国内企业参与投标创造了条件。公司作为开关行业的支柱企业,必将从国网公司集中招标中获益匪浅。但集中招标对电力设备制造商来讲也是一把双刃剑,对公司而言也需要跨过三道坎,即产能迅速扩张、质量不断提高和技术持续进步。公司特高压项目及合营公司平高东芝的二期扩建工程均是为产能扩张而建,质量的提高则需要全员的质量意识和配套质量的逐步提高,公司不断地自主创新开发产品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也正是符合技术持续进步的要求的。

      C、 我国"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把能源装备业列为"十一五"及未来国家重中之重的发展产业,明确提出了建设远距离、大容量、安全可靠灵活输电的坚强国家电网,电力部门也具体提出了"十一五"至2020年相应的建设规划及电网设备的选型原则。这些既是对输配电设备制造业技术进步的挑战,更是为设备制造业的技术发展提供了极好机遇。实现特高压交直流电网建设及其成套设备研发,是行业"十一五"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也是向世界输变电设备技术顶峰的挑战。公司作为行业的排头兵承担了特高压交直流输电设备技术开发研制,已取得了阶段性可喜成果:公司自行设计开发的单断口550kV罐式断路器已在西高所完成了型式试验,目前引进日本东芝1100kV GIS技术的开发和研制工作正在强力推进。公司必将借此宏观政策发展良机,发挥公司自身优势和专长,快速做强做大、形成特高压品牌,占领行业制高点。

      D、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明确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有积极带动作用的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内(其中包括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制定专项进口税收政策,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这些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公司将享受进行特高压开关研发、制造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2)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公司总投资29,600万元用于投资公司特高压开关项目,及投资5000万元用于平高东芝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加上公司新增产品合同量很大,前期投入很大,加上公司未来要投建的机构厂和结构件厂两个专业厂,因此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2007年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短期融资券、增发等融资手段筹措资金,并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有计划地合理使用。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对子公司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成果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不影响合并会计报表。根据本准则第8条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东芝公司比例法合并变更为权益法合并,此项调整将影响合并利润表中除利润和投资收益外的各项。

      2)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由现行制度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将减少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3)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现行制度下的应付福利费将转入应付职工薪酬,从指南中我们理解前期多提本期计划未使用部分从当期管理费中冲回,此项调整将增加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5)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采用的应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务法核算,会影响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影响公司的净利润与股东权益。

      6)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此项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出售该部分股权,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无影响,基于该公司开业后持续亏损,所从事主要业务也不符合公司“集中优势资源作主业”的指导思想,且本次出售基本收回了原投资资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除去了负面影响已完成。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23,258,694.02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且没有余额。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7.5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土地租赁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每年支付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租用费2,801,973.90元。公司报告期内支付平高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土地租赁费2,801,973.90元。

      7.6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7.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8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06年3月22日本公司下属的河南平高电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湖南天鹰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自然人刘庄(湖南天鹰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自然人任哲华(湖南天鹰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股东)拖欠销售公司货款计人民币2579.30万元,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归还所欠货款2579.3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上三被告均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2006年5月29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平民初字第67-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湖南天鹰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刘庄、任哲华对上述案件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006年11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6)豫法民管字第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①撤销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平民初字第67-1号民事裁定;②本案件移送至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公司已对该笔应收帐款计提了20%的坏帐准备。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海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浩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慧平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