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上午9时在广州番禺华鼎南方科创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7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出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100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同意票10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毛振华先生、王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杨学桐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各当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已在2007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披露。
1.选举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毛振华:同意票10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王 斌:同意票10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2.选举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杨学桐:同意票10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增选关敬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关敬如先生简历已在2007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披露。
同意票10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