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请见附件二)
10.3.3 按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2006年净利润和于2006年末股东权益的差异:
按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及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之重大差异对纯利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附注 2006年 200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纯利
按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
股东应占日常业务纯利 807,353 1,194,343
加 / (减):
会计准则差异
确认政府资助 (i) 2,123 ( 8,881)
退休福利拨备 (ii) (1,599) ( 1,536)
递延开发费用 (iii) (52,357) 115,621
确认超逾业务合并成本的部份 (iv) - 9,460
递延税项 (v) (1,454) (21,306)
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证券投资 (vi) 16,595 -
财务担保合同 (vii) (3,689) -
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之母公司权益持有人
应占溢利 766,972 1,287,701
股东权益
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股东权益 10,678,911 10,125,095
加 / (减):
会计准则差异
确认政府资助 (i) (2,805) ( 4,926)
退休福利拨备 (ii) (32,058) ( 30,459)
递延开发费用 (iii) 129,751 182,108
递延税项 (iv) (22,760) ( 21,306)
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证券投资 (v) 16,595 -
财务担保合同 (vi) (3,689) -
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之母公司权益持有人
应占权益 10,763,945 10,250,512
(i) 政府资助
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特定研发项目之政府资助按特定应付款项入账。根据香港会计准则,有关资助列为其它应付款项或其它长期应付款项的递延收益。
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相关研发成本以资助款额为限列为存货账的技术开发成本,而特定应付款项将于项目完成时转拨往存货账对销技术开发成本。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递延收益会于相关期间确认为收益,使该资助有系统地对应其拟补助的成本入账。
(ii) 退休褔利拨备
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定额退休褔利计划的退休后福利并无具体标准、规例或规则。退休后褔利的成本乃于支出时列为开支。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定额退休褔利计划所提供褔利的成本以精算方式厘定,于雇员在职期间确认入账。
(ⅲ) 递延开发成本
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所有研发成本乃于产生时计入损益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开发新产品项目所产生的开支仅于下述情况下拨充资本并予递延处理:有关项目经清楚厘定;有关开支能独立划分和可靠量度;而合理确定项目在技术上可行;及产品具商业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开发开支,于产生时列作支出入账。
(ⅳ) 超逾业务合并成本的部份
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超逾业务合并成本的部份于资本储备内入账。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倘若本集团于被收购公司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净值权益超逾收购附属公司的成本(先前称为负无形资产),该超逾部份会于重新评估后实时在损益表中确认。
(ⅴ) 所得税及递延税项
由于会计估计及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会计准则之差异,有关收益及除税前利润之差异在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会计准则编制本集团之财务报表时产生,递延税项乃在计算所得税、递延开发成本及政府资助的暂时差额的影响时确认。
(ⅵ)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计入损益投资之公允价值净收益
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投资是按成本计量。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投资归纳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任何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在利润表内确认。
(ⅶ) 财务担保合同
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并无指定原则或条文监管财务担保合同之初始计量。财务担保合同所衍生之最大限度的负债归纳为或有负债。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担保合同是作为金融负债核算。一份财务担保合同初始计量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初始确认以后,本集团按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计量财务合同:
ⅰ)根据香港会计准者第37号准备,或有负责和或有资产;
ⅱ)初始确认的金额减(若适用),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确认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10.4 与2005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5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0.6 与2005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情况如下表:
10.7 新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在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
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07)专字第60438556_H01号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按照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及2007年1月1日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差异调节表在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枫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地
2007年4月18日
附件一、按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0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主要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在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补充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主要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在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6年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06年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06年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主要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在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06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主要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在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主要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在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6年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2006年度
人民币千元
(经审计)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2006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