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泰豪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从4月9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五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董事陈兆祥委托董事长陆致成表决,独立董事王芸委托独立董事周钟山表决。公司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陈兆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董事陈兆祥先生因工作等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范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同意增补范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简历如下:
范新,男,47岁,清华大学热能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副教授,研究员。2000年至今任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9年-2003年曾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孔祥川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因工作职责变动,同意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孔祥川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春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春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如下:
李春生,男,44岁,清华大学内燃机专业本科毕业。2001年至今任北京清华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江西泰豪特种电机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江西泰豪特种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特电”)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明宝,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2700万元,出资比例90%;自然人吴明宝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10%。
根据2006年10月30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以募集资金2100万元用于增资泰豪特电。即本公司以每股净资产1.05元对泰豪特电实际增资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同时,本公司拟以自有现金受让自然人吴明宝所持有的泰豪特电300万元股权,每股受让价格以1.05元计算,股权受让价格合计31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增资和受让股权完成后,泰豪特电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毛勇,注册资本5559.90万元,主营业务为通信指挥系统和方舱的生产和销售。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5014.30万元,出资比例90.19%;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45.60万元,出资比例8.91%。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衡阳泰豪拟增加注册资本至8000万元。出资人以每股1元的价格增资,出资比例不变。即本公司增资2200.70万元人民币;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增资239.4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累计出资7215万元,出资比例90.19%;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出资785万元,出资比例8.91%。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7年5月26日(周六)上午9:30时整,在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一)会议议题: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陈兆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增补范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李华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饶兰秀女士由职工代表监事变更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确认万晓民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第1-10项议案系于2006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详见2006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三)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7年5月21日至22日期间正常工作日8:30-12:30,13:30-17:30
3、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B座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曾锐
电话/传真:(0791)8110590
4、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股东大会上的各项决议: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07-01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泰豪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李华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监事会主席李华先生因工作职责变动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申请。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饶兰秀女士由职工代表监事变更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职工代表监事饶兰秀由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离至股东单位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饶兰秀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经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增补其为股东代表监事。
经本公司职代会委派,由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万晓民先生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万晓民先生简历:50岁,南昌大学法律专业大专毕业,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进修结业,高级经济师、律师。1999年-2002年历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书记。2002年-2006年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2月至今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