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07年4月18日)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2.3149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为2.314909165元(第9位以后舍去),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2.314909165的折算比例将原基金安瑞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1.0000元,相应地,原基金安瑞每1份基金份额折算为2.314909165份,基金份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基金安瑞的基金总份额由500,000,000.00份折算为1,157,454,582.58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原基金安瑞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投资者相应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81号),对于原基金安瑞份额持有人因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共计1,376,246.47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已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07年4月18日)按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确认为基金份额1,376,246.47份,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投资者相应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 4月20日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申购确认比例和集中申购结果的公告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81号),自2007年4月16日起向全社会进行集中申购,截至2007年4月16日本基金集中申购工作顺利结束。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29,635,516,017.90元人民币,按照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的最终有效申购确认金额折合基金份额拟不超过100亿份规模上限的规定,本基金集中申购的确认比例为33.7432963%,本基金的最终有效申购确认金额为10,000,000,066.56元人民币,扣除集中申购费后,本基金的最终净有效集中申购确认金额为9,883,484,414.21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9,883,484,414.21份。由于集中申购期仅1天,根据《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次集中申购申请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未产生应折合基金份额的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集中申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将归基金资产所有。本次净有效集中申购资金已于2007年4月18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753,378户,按照份额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净有效集中申购资金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9,883,484,414.21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截至2007年4月18日止,原安瑞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由500,000,000.00份折算为1,157,454,582.58份,原安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1,376,246.47元人民币确认为基金份额1,376,246.47份。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由500,000,000份变更为11,042,315,243.26份。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一个月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特别提示:
本基金集中申购采用了“比例确认”的方式,仅对集中申购期内已接受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了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已经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从注册登记账户划出,退还给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及时到销售机构查询最终申购到的基金份额和退款情况。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0日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的提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为了使原安瑞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顺利确权,现发布关于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的提示。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07)由原安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安瑞基金”,基金代码:500013)转型而成。原安瑞基金自2007年4月10日终止上市后,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与重新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注册登记机构并托管至持有人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赎回其持有的原安瑞基金份额。上述过程称之为“确权”。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1、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4月23日起,开始办理确权业务。
2、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都可受理基金确权业务。业务正常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5:00。15:00以后受理的业务申请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办理确权必须先在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和参与代销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和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以下合称“销售机构”)开立基金交易账号并开通华安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参与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如下:
(一) 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二)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增加参与确权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确权申请确认
1、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对于参与代销的其他证券公司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并传真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T+1日受理并在T+2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2、确权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确认后,投资者可于下一工作日以后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但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内至集中申购验资日期间进行确权申请的,将于集中申购验资日的T+2日以后方可查询确认结果。
四、确权业务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身份通过本流程规定的方式不能核实则不予确认。
1、投资者持以下资料到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c. 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c.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d.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e.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
2、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中国工商银行和参与代销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确权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核对申请人的持有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正确完整,无涂改,并提示申请人正确填写申请确权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中国工商银行须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数据发送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其他销售机构须将投资者上述确权申请资料传真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传真号码:021-58400107或021-58401936)。各销售机构将保留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以备留档核查。
3、在收到申请确权的电子数据和收齐申请确权资料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的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4、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5、确权失败的申请,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持有人联系方式联系持有人。沟通失败原因和后续手续后,请持有人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6、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确权业务规则
1、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基金退市时投资者持有的原安瑞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注册登记机构在核对投资者身份和申请份额一致后,确权成功,并将投资者应得基金份额(包括下述第6条所述之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登记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下。
2、原安瑞基金退市后,本基金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折算,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予以登记集中申购结束原安瑞基金份额经折算调整的基金份额。
3、若投资者拥有在基金退市前的现金分红且退市时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1.0000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投资者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4、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份额、未领取红利折算的份额(如有)),其分红方式强制转为红利转再投资,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5、基金管理人承诺对于在转型前持有安瑞基金的持有人,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若持有全部该等基金份额满半年,(如该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开放日),则将根据各个持有人持有的原安瑞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数量,提供0.5%的基金份额激励。若持有全部该等基金份额满1年,(如该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开放日),则将根据各个持有人持有的原安瑞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数量,再提供0.5%的基金份额激励。前次激励份额不计入本次激励份额的计算基数。份额激励基数不包括原安瑞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在对应期间相应获得的红利转再投资基金份额(若有)。
6、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只需对其在基金退市时持有的原始基金份额提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将同时登记投资者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包括原始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结束份额折算调整的基金份额、在办理确权申请之前因持有期满半年或一年而获得的基金管理人奖励基金份额(如有),在办理确权申请之前本基金收益分配强制红利转再投资基金份额(如有)、未领取现金红利折算基金份额(如有)等。
六、友情提示
1.如果投资者需要查询原安瑞基金退市前的持有份额数量,可以到日常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查询原安瑞基金的持有数量;或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在电话核对投资者证券账号和身份证件编号后,查询原安瑞基金的持有数量。
2.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果遗失了,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挂失,即可补办证券账户卡。
七、其他
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