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曹建雄先生、
财务总监罗伟德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部总经理吴龙学先生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曹建雄先生、
财务总监罗伟德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部总经理吴龙学先生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曹建雄先生、财务总监罗伟德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部总经理吴龙学先生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航空”)原系本公司拥有40%股权的联营公司。于2005年12月8日本公司与原武汉航空的其它二个股东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国资委”)和上海均瑶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航投”)在武汉分别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78亿元收购武汉国资委持有的武汉航空38%的股权,以人民币1.4亿元收购均瑶航投持有的武汉航空18%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于2006年1月4日获得民航总局中南管理局审批通过,武汉航空亦于2006年2月28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截止2006年3月3日,本公司已全部支付武汉国资委股权转让款2.78亿元、均瑶航投股权转让款1.4亿元。完成此次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武汉航空的股权由原来的40%增至96%。同时,由于武汉航空直接持有武汉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50%的股权并在财务和经营上达到实际控制、直接持有武汉东航广告有限公司98.02%的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武汉东航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通过此次收购,本公司亦获取了对上述三家公司的实质控制权。
(2)东航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发展”)原系本公司拥有40%股权的联营公司。于2006年,本公司以港币400万元收购东航集团持有的东航发展4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于2006年2月17日经商务部“商合批[2006]121号批件”批准,并于2006年3月15日取得[2006]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0239号《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东航发展的股权从原来的40%增至80%。
(3)本公司持有上海科技宇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宇航”)51%的股权,根据本公司与科技宇航另一合作投资方于2003年3月30日签署的联合投资协议,本公司同意另一合作投资方共同享有对科技宇航经营活动的控制权,故本公司将其作为合营企业以权益法进行核算(附注五(8)(b))。
(4)该等子公司因其总资产少于本集团总资产的10%、主营业务收入少于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的10%、该等公司的当期净利润本集团所占的金额少于本公司当期净利润的10%,因此根据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文《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的规定,该等子公司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而是按权益法进行核算(附注五(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