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7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80元/股,发行数量为6,3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数量为1,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5,0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07年4月18日结束。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已全额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配售过程已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07年4月17日公布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7号令)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最终收到的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提供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申购表》以及配售对象申购款项的实际到账情况,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参与本次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共计59家(配售对象共计119个,全部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均参与了初步询价,其申购总量为132,640万股,冻结资金总额为1,432,512万元人民币。本次有效申购(指参与了初步询价、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且足额缴纳申购款的申购)的配售对象为119家,有效申购总量为132,64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1,432,512万元人民币;全部申购为有效申购。
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260万股,有效申购为132,64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949939686%,超额认购倍数为105.269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和退款金额如下:
注: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下网上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本次配售余股50股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四、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五、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本次网下获配的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转 345、580
传 真:020—87555187、87555850、87554993
联 系 人:吴显鏖、郭玉红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