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的重大事项公告
2007年04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7-L11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的重大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经获得发审委有条件审核通过。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外国战略投资者新加坡Reco Shine Pte Ltd定向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新加坡Reco Shine Pte Ltd系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其最终控制人为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后,新加坡Reco Shine Pte Ltd将持有本公司29.12%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新加坡Reco Shine Pte Ltd以境外战略投资者身份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06年11月15日获得商务部商资批〔2006〕2133号文批准,本次通过发审会审核,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通知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发行事宜并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