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在上海市委党校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1名,代表股份数305,803,5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3%。
其中A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1人,共持有公司304,419,691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6%;
B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0人,共持有公司1,383,865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5,803,556(三亿零五佰八拾万零三仟五佰五拾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305,739,467(三亿零五佰七拾三万九仟四佰六拾七)股
占99.9790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64,089(六万四仟零八拾九)股
占0.0210 %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304,419,691(三亿零四佰四拾一万九仟六佰九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304,407,902(三亿零四佰四拾万零七仟九佰零二)股
占99.9961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11,789(一万一仟七佰八拾九)股
占0.0039 %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383,865(一佰三拾八万三仟八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565(一佰三拾三万一仟五佰六拾五)股
占96.2207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52,300(五万二仟三佰)股
占3.7793 %
2、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5,803,556(三亿零五佰八拾万零三仟五佰五拾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305,739,467(三亿零五佰七拾三万九仟四佰六拾七)股
占99.9790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64,089(六万四仟零八拾九)股
占0.0210 %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304,419,691(三亿零四佰四拾一万九仟六佰九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304,407,902(三亿零四佰四拾万零七仟九佰零二)股
占99.9961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11,789(一万一仟七佰八拾九)股
占0.0039 %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383,865(一佰三拾八万三仟八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565(一佰三拾三万一仟五佰六拾五)股
占96.2207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52,300(五万二仟三佰)股
占3.7793 %
3、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财务财务决算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5,803,556(三亿零五佰八拾万零三仟五佰五拾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305,726,372(三亿零五佰七拾二万六仟三佰七拾二)股
占99.9748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77,184(七万七仟一佰八拾四)股
占0.0252 %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304,419,691(三亿零四佰四拾一万九仟六佰九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304,407,902(三亿零四佰四拾万零七仟九佰零二)股
占99.9961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11,789(一万一仟七佰八拾九)股
占0.0039 %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383,865(一佰三拾八万三仟八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1,318,470(一佰三拾一万八仟四佰七拾)股
占95.2745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65,395(六万五仟三佰九拾五)股
占4.7255 %
4、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公司共实现税后利润22832.22万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修订后的《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55.52万元(含子公司提取2345.10万元);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本年可分配利润17776.70万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2431.27万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40207.97万元。以2006年末总股本80824.71万股为基数,拟按10:3的比例派送红股,共计分配24247.41万元。此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5960.56万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5,803,556(三亿零五佰八拾万零三仟五佰五拾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305,686,459(三亿零五佰六拾八万六仟四佰五拾九)股
占99.9617 %
反对:53,008(五万三仟零八)股
占0.0173 %
弃权:64,089(六万四仟零八拾九)股
占0.0210 %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304,419,691(三亿零四佰四拾一万九仟六佰九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304,354,894(三亿零四佰三拾五万四仟八佰九拾四)股
占99.9787 %
反对:53,008(五万三仟零八)股
占0.0174 %
弃权:11,789(一万一仟七佰八拾九)股
占0.0039 %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383,865(一佰三拾八万三仟八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565(一佰三拾三万一仟五佰六拾五)股
占96.2207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52,300(五万二仟三佰)股
占3.7793 %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集团根据2007年年度投资计划并遵循“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权衡审定了2007年公司整体资金需求量、资金使用用途和筹资来源。在此基础上考虑集团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年内贷款资金需要,2007年集团公司对所有控股公司及其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和票据等担保最高额控制在15亿元之内(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控制在5.2亿元之内,主要为上海大众汽车租赁公司、上海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共交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黑龙江大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预计将超过净资产50%。上述预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5,803,556(三亿零五佰八拾万零三仟五佰五拾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305,659,242(三亿零五佰六拾五万九仟二佰四拾二)股
占99.9528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144,314(拾四万四仟三佰拾四)股
占0.0472 %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304,419,691(三亿零四佰四拾一万九仟六佰九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304,368,522(三亿零四佰三拾六万八仟五佰二拾二)股
占99.9832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51,169(五万一仟一佰六拾九)股
占0.0168 %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383,865(一佰三拾八万三仟八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1,290,720(一佰二拾九万零七佰二拾)股
占93.2692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93,145(九万三仟一佰四拾五)股
占6.7308 %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许可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一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以及在独立审计中介机构中的良好声誉,2007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境内审计机构、聘请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5,803,556(三亿零五佰八拾万零三仟五佰五拾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305,700,087(三亿零五佰七拾万零八拾七)股
占99.9662 %
反对:33,008(三万三仟零八)股
占0.0108 %
弃权:70,461(七万零四佰六拾一)股
占0.0230 %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304,419,691(三亿零四佰四拾一万九仟六佰九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304,368,522(三亿零四佰三拾六万八仟五佰二拾二)股
占99.9832 %
反对:33,008(三万三仟零八)股
占0.0108 %
弃权:18,161(一万八仟一佰六拾一)股
占0.0060 %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383,865(一佰三拾八万三仟八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565(一佰三拾三万一仟五佰六拾五)股
占96.2207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52,300(五万二仟三佰)股
占3.7793 %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重要贡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和其他同类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公司拟自2007年起,独立董事、监事每年的工作津贴调整为每人人民币5万元(含税),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5,803,556(三亿零五佰八拾万零三仟五佰五拾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305,696,037(三亿零五佰六拾九万六仟零三拾七)股
占99.9648 %
反对:33,008(三万三仟零八)股
占0.0108 %
弃权:74,511(七万四仟五佰拾一)股
占0.0244 %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304,419,691(三亿零四佰四拾一万九仟六佰九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304,368,522(三亿零四佰三拾六万八仟五佰二拾二)股
占99.9832 %
反对:33,008(三万三仟零八)股
占0.0108 %
弃权:18,161(一万八仟一佰六拾一)股
占0.0060 %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383,865(一佰三拾八万三仟八佰六拾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1,327,515(一佰三拾二万七仟五佰拾五)股
占95.9281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56,350(五万六仟三佰五拾)股
占4.0719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经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200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