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熊澄宇、独立董事齐二石、董事夏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维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说明:
(1)应收账款比上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结算的频道收转费增加。
(2)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股权竞买保证金20,000,000.00元。
(3)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减少主要是根据《京地税海减免企字[2006]003000号》免税批复,2007年第一季度母公司未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减少后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5)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北京北广传媒移动电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获取投资收益及本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的亏损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京地税海减免企字[2006]003000号》免税批复,2007年第一季度母公司未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报告日,控股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未上市交易或转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淼
2007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7-00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318,804,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淼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为432,587,124.21元,按本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43,490,440.2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06年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1,084,125.00元。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
本公司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为2,122,530,876.18元,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6股。
因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04年11月12日进入转股期。根据有关规定和约定,公司可转债于2006年3月8日停止交易。但考虑到转股期内转股因素,目前公司股本处于变动中,故暂时无法确定本次总股本数及派发现金红利的金额。以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待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确定具体金额和相关数额。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799,1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0股;弃权5,40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0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6年度半年报及年报等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799,1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0股;弃权5,40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决定向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提供津贴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税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向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提供津贴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税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18,804,525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吴雪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