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0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涉及控股股东以资低债事项,控股股东以山西至源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晋至源(2006)(地估)第036号土地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24宗共494,784.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9,944.32万元和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晋资报字(2006)第23号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供汽装置评估价值5,020.23万元为基础值,折低债务,偿还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款1,914.38万元及经营性占款22,281.85万元。以资低债的资产过户相关手续于2006年9月全部完成。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06年8月31日和2006年9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上。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因化工生产行业的特点,公用工程及生产设施关联紧密,产品的互供和劳务不可分割,太化集团与股份公司存在着产品互供与劳务提供的关联关系。但本公司一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三定价”原则及关联事项充分披露的规定,履行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
7.4.3报告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 计 报 告
中和正信审字(2007)第3—024号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6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太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太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太化股份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青民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晓燕
2007年4月17日
9.2 财务报告
9.2.1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9.2.2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