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长吴俊光先生、董事总经理杨毅平先生、总会计师姚小聪先生、财务部部长唐向东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基本情况简介
2.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4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股份变动情况表
(1)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本公司于国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单位:股
(2)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国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550,100,000股上市流通。
单位:股
4.2、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1.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吴俊光先生,该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三年二月八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413,28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组织管理铁路客货运输、科技与其他事业开发等。目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管辖广东、湖南、海南三省境内包括京广、京九、浙赣、广深、焦柳、湘黔、湘桂、洛湛、粤海铁路、广梅汕、梅坎、石长、广茂、平南共4,339.9公里营运铁路,总延长9,849公里。
4.3.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框架图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注:详情请参阅年度报告第四节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
§6 董事会报告
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二零零六年,随着粤港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加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港澳自由行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推广,以及广州、深圳地铁网络的日益完善,本公司服务区域内客货运输市场需求持续旺盛。本公司紧紧抓住市场机遇,积极调整运输组织,不断加强市场营销,努力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输能力,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取得较好收益,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64亿元,同比增加10.91%,主营业务利润12.06亿元,同比增加15.91%,净利润7.11亿元,同比增加16.26%。
二零零六年,本公司实施资本运作,成功发行A股募集资金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营资产及业务,扩大了经营规模,拓展了经营空间和运输能力。本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通过向银行贷款筹集资金,加快广深间第四条铁路线工程建设。
二零零六年,本公司进一步完善广深城际高速列车公交化开行方案,成功运行IC卡购票乘车系统,全面开展广州地区长短途客流接续,不断完善客运站场综合服务功能和提高客运服务水平,在春运和黄金周期间大幅增开临时旅客列车,方便旅客购票乘车,有效吸引了管内客流,提高了列车上座率。
二零零六年,本公司的货运收入及货运量较去年有所下降,受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及广深沿线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占本公司货运量较大比重的煤炭、矿石、建材和粮食等品类货物运量减少;广深四线工程的施工建设对主要在夜间运行的货运业务也有一定影响。
二零零六年,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记录。
2、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铁路运输业务是本公司最主要的经营业务,其业务收入占本公司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90%以上,其中:
客运是本公司的主要运输业务,本公司负责经营广州至深圳间铁路客运及部分长途旅客列车运输服务,并与香港九广铁路公司合作经营广九直通车旅客运输业务。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列车运行图上每日共开行旅客列车123对,比二零零五年底增加1对。其中:广深高速列车67对;广深普速列车2对;长途车41对,比上年底增加1对;广九直通车13对。
货运是本公司的重要运输业务,本公司负责经营广州至深圳间铁路货运以及过港直通货运列车业务,具有铁路零担、整车、集装箱运输方式兼备的运输特点,并与区域内各港口、物流基地、建材专业市场建立业务合作。
于二零零六年度,本公司铁路运输业务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22.5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8.61%,主要是由于增开了深圳至上海的长途旅客列车;管理费用3.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73%,主要是员工工资及相关的劳动保险费增加;财务费用-0.02亿元,比上年增加94.17%,主要是由于新增银行贷款增加利息支出,以及因广深四线建设资金存量减少造成利息收入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费1.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5%,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
3、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资产构成变动情况见下表:
4、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二零零七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良性发展阶段,整合资源、提高效益、节能降耗将成为发展的主流;全国铁路将实施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同时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和铁路技术装备升级;粤港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日益紧密,居民收入和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区域内客货运输市场需求保持旺盛,这些都为本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本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对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营资产和业务实施收购,使公司营业里程由目前的152公里扩展到481.2公里,客货运输的吸引范围将覆盖珠江三角洲以至粤北,实现经营规模和运输能力的扩张。二零零七年,本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是:全面推进“安全广深、效益广深、科技广深、和谐广深”建设,加快广深四线工程建设,加快运力资源整合和优化,加快公司技术装备现代化步伐,迅速扩充运输能力,实施客运产品更新换代,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全面完成运输生产经营任务,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针对以上经营环境和经营指导思想,本公司二零零七年的工作重点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采取科学管理手段,优化整合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营资源,有效发挥规模经营效益,促进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经营业绩提升,为公司快速发展和持续融资奠定基础;
(2)完成广深四线铁路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广深四线按期开通,提高广深线综合运输能力;
(3)优化广深城际高速旅客列车公交化运营模式,做好广深时速200公里新型国产「和谐号」电动车组CRH的开行和后续引进工作,树立“安全、快捷、舒适、优质”的客运服务品牌;
(4)完善客运站场服务功能,优化IC卡电子客票乘车系统,努力提高客运服务水平,为广大旅客创造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
(5)加快铁路技术进步,积极推进公司技术装备现代化和信息化;
(6)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
6.1.1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2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6.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6.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2,747,987,000股,募集资金1,033,243.112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A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羊城公司)所拥有的铁路运营资产及业务,本公司已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按照收购协议的约定支付首期价款共计约人民币5,265,250,000元,并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实现对羊城公司铁路运营资产及业务的收购。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6.6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重要事项
7.1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2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1、7.2所涉及事项对本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无影响,但7.1所涉及资产收购项目对本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将产生重大影响。
7.3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重大关联交易
7.4.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25,321,376.94元。
7.4.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
7.4.3 2005年末资金被占用资金的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能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相关原因及已采取的清欠措施和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以每股发行价3.76元人民币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7,987,000股,募集资金约103亿元人民币。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公开发行A股前作出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904,250,000股A股自本公司A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7.6.1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6.2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在联营公司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铁城)的投资约为人民币1.4亿元。于一九九六年,铁城与一家于香港成立的公司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企业广州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冠天),并于本公司下属的一个火车站附近经营房地产业务。
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广州冠天与广州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冠华)及广州冠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冠益)同意为广州冠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冠城)欠一独立第三方的债务提供共同担保(广州冠华、广州冠益、广州冠城及广州冠天为关联公司,其董事长为同一人)。由于广州冠城无力偿还债务,根据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的法院判决,广州冠华、广州冠益及广州冠天需向该独立第三方支付约人民币2.57亿元及其利息,故此,如广州冠天须对该担保负责,则本公司于铁城的权益有可能需要提取相关的减值准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接受广州冠天要求撤消上述担保的再审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本案中止执行。作为法院决定是否再审的必要步骤,法院于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进行了聆讯,广州冠天聘请了一独立律师代表其参加了聆讯。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和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两次开庭审理本案。。截至本报告日,由于必要之相关法律程序尚未完成,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经过咨询独立律师的意见,本公司董事认为根据中国有关法规,该担保约定不能成立。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截至本报告日止,铁城下属的广州冠天需要偿还上述债务的可能性不大,本公司并未对于铁城的权益作出减值准备。为避免因上述诉讼而导致的损失,本公司已取得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承诺通过相应途径解决或承担,使本公司在铁城的投资权益不受该诉讼的影响。
§8监事会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依法运作,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收购资产、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报告期内未发生监事代表向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的事项(监事会报告详情请参阅年度报告全文)。
§9财务报告
9.1审计意见
本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9.2.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