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今日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有条件审核通过的消息。由此,新加坡Reco Shine Pte Ltd将可能通过认购定向发行的不超过12000 万股股份,成为其新的第一大股股东。此事也为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定向发行实现对A股公司战略投资开了先河。
阳光股份于2006年4月公布,拟向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Reco Shine Pte Ltd非公开发行12000万股A股,发行完成后,Reco Shine 将以29.12%的持股比例,成为公司新的第一大股东。公司已于2006年12月,与潜在控股股东Reco Shine Pte Ltd签署了相关合同,拟共同投资成立沈阳上东新资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定向发行申请于昨日上会,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阳光股份今日披露,申请已获有条件审核通过,公司将在取得证监会的核准通知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发行事宜并公告,而Reco Shine所持有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阳光股份去年4月披露的相关议案显示,向Reco Shine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5%,所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有重要意义的是,阳光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过会,可谓在制度上有了新的突破。相关人士指出,2005年岁末,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最大的突破是赋予外资直接投资A股的权利,只是在投资规模等方面设立了一定门槛,由此提供了一个外资收购A股上市公司的便捷渠道。在该办法发布之后,华新水泥、阳光股份、隧道股份、福耀玻璃等公司纷纷推出了通过非公开发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方案,但从审批进度上来说,阳光股份成为获得商务部批文之后,再经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的首家公司。阳光股份方案过会,将能提供示范效应。从宏观视野上来看,这也将有利于国内上市公司进入国际视野进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