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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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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数据混乱容易误导决策
    2007年04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予人

      

      统计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统计发挥其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的基础。然而,近年来,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就同一问题所作的统计数据往往有很大差异甚至相对立,这种现象不仅困扰着民众,使他们无所适从,也在困扰着决策层,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作出错误的判断。

      以房价为例,先说北京房价。3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全国70个大中城市1、2月份的房屋销售价格情况,结果显示,北京1、2月份房价同比上涨7.3%。但就在第二天,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外公布:1-2月,北京市商品住宅预售交易平均价格涨幅为17.3%。在同一个城市,同一段时间,不仅两个政府部门———北京市建委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差异很大,就连同属一个系统的国家统计局与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也不能统一。

      再说广州市。4月13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报告指出:“广州市3月份全市十区均价下降了9.1%。”但是,紧接着国家发改委给出了一个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完全不同的说法:“广州市3月份房价环比增长1.2%。”还是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时间段,一个统计得出的结论是下跌,而另一个得出的结论是上涨,数据的背离程度不言自明。

      有业内人士指出房价的统计数据之所以差距很大,原因在于统计方法和计算方式不同。发改委、统计局的数据来源由开发商和中介提供,属于抽样统计。统计局是按“加权算法”,发改委数据主要是直接按抽样房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均价,还进行了同质化数据的处理,比如对同一朝向的房屋进行跟踪调查,而房管局则是按“平均算法”。

      但是,这种解释无法说明另外一个问题,同属统计部门,国家统计局为何与地方统计局的数据相差如此之大呢?7.3%和17.3%相差整整10%,如此之大的差距无论哪个是错的,一旦被作为决策(比如房市调控)参照,就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统计数据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其任务在于反映、监测国民经济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帮助决策层准确判断哪个环节、哪个部门出现了问题,经济是呈现出紧缩倾向还是通胀倾向,然后作出针对性的决策。统计的混乱状况无疑在使统计丧失这种基本的功能,甚至产生误导作用。

      统计数据混乱,与部门利益有关,各个部门都希望自己提供的统计数据成为决策的参照,以引导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出台,维护自身利益。但根源在于我国对统计角色分配的模糊。在发达国家,哪个统计数据应该由哪个部门完成和发布,有着极为明确的规定,其他部门不能超越职权范围发布统计数据。而我们目前对此尚不明确,统计局、建设部、发改委、房管局、国土局等等部门,似乎都可以随意发布有关房价的统计数据,这种状况导致有关部门争抢统计话语权。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统计职责,比如,规定:只有统计部门才能对某一问题进行统计,且必须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法进行统计之外,其他部门无权擅自发布统计数据等等,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目前的统计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