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销售等外品,发生额为 142,976,925.18元人民币,余额为8,095,227.38元人民币。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湖南泰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泰格林纸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对本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品、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将督促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受其或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品、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利用其在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侵占、影响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截止2006年12月31日,泰格林纸集团严格履行承诺,泰格林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控股股东湖南泰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出现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照市场原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有关关联交易,以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泰格林纸集团将不利用其在本公司中的控股或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泰格林纸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并按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维护了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全体董事作出承诺:将不利用职权从事任何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作出任何明知对本公司经营或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事项;并保证在自身利益同本公司利益冲突时,将以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为重。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没有发生违背上述承诺事项。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铁蕃-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平
资产负债表(续)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铁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平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
编制单位: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铁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平
现金流量表
2006年
编制单位: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铁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平
现金流量表(续)
2006年
编制单位: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湖南省地税局于2006年对本公司2004-2005年税收进行了稽查,补缴2004年企业所得税1,795,446.75元(其中节水项目财政拨款170万元补缴的所得税561,000元调减2004年资本公积,计税工资等纳税调整事项补缴的所得税1,234,446.75元调增2004年所得税费用);补缴2005年企业所得税2,178,431.14元(其中节水项目财政拨款300万元补缴的所得税990,000元调减2005年资本公积,计税工资等纳税调整事项补缴的所得税1,188,431.14元调增2005年所得税费用),补缴2005年车船使用税4,167.71元,个人所得税3,783.18元。以上纳税事项调减期初资本公积1,551,000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580,038.71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850,790.07元。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纸股份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岳纸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重揆
中国长沙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建华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铁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平
董事长:王祥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