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200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72,140,010.52元,按母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146,001,619.67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600,161.97元,以及控股子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279,373.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6,091,472.66 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0,351,947.69元。再扣除已根据200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05年度现金红利55,840,014.6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4,511,933.09元,现拟以2006年底公司股本总额465,333,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27,920,007.30元,结余未分配利润196,591,925.7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06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1,224,963,320.02元,公司拟以2006年末股本465,333,455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139,600,036.5元,经本次转增后,公司尚余资本公积1,085,363,283.52元。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
有利于统一改造和开发豫园商城周边的商业房产和商业设施,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有利于豫园商城“商旅文”业态定位,实现发展新豫园的战略目标。已完成交易。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024,592.73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157,789.91元,余额156,319.80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06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全体董事就《关于授权签署公司子公司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有关文件及承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和承诺如下:
1、 A、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上市的批复:“鉴于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省一家重要的稀缺资源开采企业,你市(烟台市)应确保公司国有股的控股权。”为此,为保障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在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仍然是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前提下,公司在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不会主动谋求取代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在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地位,而且授予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公司出售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收购权。
B、根据香港H股上市惯例,公司承诺:
(1) 在招股书披露公司持有该公司(指: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同)股权当日起至该公司股份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日起计满6个月之日止的期间内(“首6个月期”),除根据全球发售及超额配股权(定义见招股书)之规定外,公司不会并将会确保有关的证券登记持有人作为招股书中所列的权益拥有人不会售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售任何该公司股份或证券(“有关证券”)或就该等有关证券订立任何协议出售该公司有关证券,或于该等有关证券设立任何期权、权利、利益或产权负担;
(2) 于首6个月期限届满当日起计的6个月内(“后6个月期”),除根据全球发售及超额配股权(定义见招股书)之规定外,公司不会并将会确保有关登记持有人不会售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售任何有关证券或就该等有关证券订立任何协议出售该公司有关证券,或于该等有关证券设立任何期权、权利、利益或产权负担,以致公司在出售有关证券、或行使或执行有关期权后不再成为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及
(3) 在招股书披露公司持有股权当日起至该公司股份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日超计满12个月之日止的期间内,
(i)如公司将由公司实益拥有的有关证券质押或押记予作为受惠人的认可财务机构(其定义如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所载)而该质押或押记乃为一真正商业贷款,公司将立即将此质押或押记以及其此质押或押记项下的有关证券的数量通知该公司;
(ii) 如公司接到质权人或承押记人的指示(不论是口头或书面),指任何该等用作质押或押记的有关证券将被出售,公司将立即将该等指示内容通知该公司。
2、 同意公司受托管理的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按上述承诺内容作同样承诺。
该决议刊登在2006年11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颂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婷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颂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婷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