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相继出台
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2007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中国天津第14届商品交易投资洽谈会上了解到,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国家部委和天津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积极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将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对在滨海新区设立并经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关总署针对滨海新区出台的14项措施也将对天津口岸“大通关”建设、滨海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起到有力支持作用,同时也推动了加工贸易监管改革。天津市的一些重点项目,如空客A320项目及无线通信、液晶显示器、汽车和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和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将从中获益。
天津市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天津市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国内企业来津发展的优惠政策。如为在津设立的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总部或地区总部的企业补助2000万元人民币等等。在促进金融业发展方面的举措有:对新迁入天津市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全国性及以上规模的企业,补助500万元;区域性规模的企业补助200万元。(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