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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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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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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第五次分红公告(等)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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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第五次分红公告(等)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6年7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第五次分红。根据《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4月2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46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4月24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4月25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7年4月24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4月2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4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4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7年4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07年4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份额以2007年4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赎回金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7年4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07年4月2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七、咨询办法

      1、华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南京证券、湘财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83026888

      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2007年第4号)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12月6日,根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4月23日对本基金自2007年3月22日至2007年4月22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4月23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22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7年4月23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7年4月23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4月24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4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4月24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7年4月20日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及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7年4月20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2007年4月22日为非工作日,因此,4月23日进行累积收益的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0755-83026888;

      3、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3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广发证券开放式基金

      网上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进行基金投资,经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决定自即日起,对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该优惠费率已由广发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并得到批准。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诺安平衡,基金代码:320001)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诺安价值增长,基金代码:320005)

      三、适用基金费率

      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以上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gf.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lionfund.com.cn

      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或0755-83026888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