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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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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证融资星火大有燎原之势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随着定向增发门槛的抬高,上市公司发行捆绑权证的分离债进行再融资将不再是稀有品种。业内人士认为,在银行、央企不断上市的情况下,满足发行分离债条件的上市公司数量水涨船高,因而权证再融资大有星火燎原之势。

      4月26日,中信国安股东大会将审议发行17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议案。如果获得通过,中信国安届时发行的权证将会成为继钢钒GFC1、中化CWB1、云化CWB1、武钢CWB1、马钢CWB1之后第6只具备再融资功能的权证。发行分离债上市公司的日渐增多,也意味着通过定向增发再融资这种一枝独秀的局面正在被打破。

      其实,由于中国证监会审核定向增发的门槛逐渐抬高,上市公司必然会选择能够创造多赢局面的再融资方式。而在几种再融资方式中,分离交易可转债无疑是一种优选的方案。

      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目前还只有少部分的上市公司有资格通过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方式进行再融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发行可分离债券公司有额外的条件限制,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

      对分离债发行资格的限制,决定了通过权证进行再融资的均为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负债率较低的上市公司。对最新的财务数据统计发现,满足上述规定的上市公司只有100多家,主要分布在电力、房地产、钢铁、公路铁路、化工、煤炭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国泰君安金融衍生品研究员陈卫然表示,在股改时派送的权证相继停止交易的现状下,鼓励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有助于做强做大精心培育起来的权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