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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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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背不盈不亏原则 交强险定价过高?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交强险实施1年不到,争议声一直不断。近日,一场由律师发起的全国范围内征集交强险定价听证委托书的活动再次把交强险推上了风口浪尖。是否听证,成为摆在交强险面前的岔路口。而对交强险价格是否过高以及定价机制的质疑,也让投保人分外关注。

      《钱沿周刊》请来保险方面的专家,为您分析其中的问题。

      主持人:金苹苹 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www.cnstock.com

      嘉宾:华东政法学院保险法教授 祁群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滨

      时间:2007年4月19日

      交强险价格是否合理?

      游客2334:我想请教一下,现在交强险的赔付率大概是多少?按照这个比率来计算的话,交强险大概卖多少合适?

      李滨:目前交强险的有关数据保监会还没有公布,但有关报道称,赔付率还不到20%。原则上,交强险的费率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确定,每年看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定,决定下一年的费率的涨跌。欲了解交强险的成本,还需保监会公布有关数据,但是这方面数据保监会尚未公布,我个人认为,现行交强险的费率过高,价格并不合理,原因就在于我个人认为,机动车之间无责赔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游客2689:那么现在的交强险的价格是否合理呢?

      祁群:交强险的费率按照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应当事先召开听证会,因为交强险是公益责任保险,不能由几家商业保险公司说了算。交强险的费率究竟是高还是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既然《中国保险报》报道说自去年7月1日以来,保费收入约400多亿元,理赔才250多亿元,这说明保险费率确实过高了,不符合《交强险条例》的“不盈不亏”原则。

      游客3486:交强险的费率大概是哪几块组成的?如果我们要大概地计算一下保险公司的成本,该怎么算啊?

      李滨:根据保险产品的价格确定的一般理论,交强险的价格应该由纯粹的风险责任成本和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两部分构成,正如我之前提到的,要了解交强险的成本,还需要保监会公布有关的数据。此外,交强险的成本与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每次事故的损失程度、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以及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事故查勘支出等有关。因此每个车主的实际情况也有不同。

      无责赔付如何理解?

      游客8952:交强险里的无责赔付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没有责任的车主也要付钱呢?

      祁群:现行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制,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开车人或者车主如果没有责任但事故造成他人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车主或开车人也要按一定比例赔偿,这样的话对受害者利益有一定的保障。可是原来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对无责任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于是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规定要实行交强险,用强制保险方法来保障受害者的利益,同时也减轻国家民政部门的经济负担。

      游客1359:无责赔偿是指任何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都给予赔偿吗?

      祁群:交强险的理赔是有条件的,没有车牌、没有年检的车辆即使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也不会为无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买单。同样,合法的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交强险的除外责任。

      投保时该注意什么?

      游客1107:我的车子买了差不多一年了,马上就要续保了,交强险这块的处理该注意什么问题?

      祁群:交强险是强制保险,续保你是没有选择的,买了交强险是否再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这是可以选择的,至于交强险的费率,如果现行统一费率不下降的话,那么如果保险期内无赔偿记录的,也许你可以享受优惠费率。

      游客1097:交强险的赔款方式是怎么样的?似乎和别的险种有些不同啊?专家能介绍一下吗?

      祁群: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在条例里面都有规定,而且在人身伤害、医疗费、财产损失方面都有上限,即分别是5万元、8千元和2千元,而且相互之间不能相互串用。交强险最大的特点就是被保险人无责也能由保险人向受害者赔偿,但金额限制在1万元以内,因此现行的交强险是一个保障程度很低的,但保险费率却不低的强制机动车辆责任保险。

      如何解决交强险现存问题?

      游客3126:无责赔付难以理解、交强险费率过高、保障过低是交强险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祁群:关于保障过低的问题,我的观点是:一方面交强险应当在不增加保险费率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保额。其次,应当加快建立社会无责任赔偿基金,对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超额赔偿金由该基金来承担,不能想象有了交强险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了。 至于交强险的费率是否过高的问题,我的观点是交强险在设计的时候,风险被保险公司夸大了。保险公司以保险责任面扩大到无责赔付为由,提高了保险费率,但实际上无责任事故概率低,赔偿额最高只有一万元。而且被保险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所以实际保险公司在理赔金额中,无责任赔偿额只占其中很小部分。其次,交强险涵盖了大量的第三者理赔责任,这样第二顺序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概率就大大降低,利润也因此上升,也就是说开办了交强险让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占了交强险高保险费率的光。而交强险条例中规定交强险费率应当实行“不盈不亏”原则,现在经过实践证明,不仅交强险有较多的盈利,而且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的利润也相应上升。

      李滨:因此我觉得,车辆保险消费者的声音及时表达很重要。尤其是在制定涉及广大车辆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交强险时,应该在程序上保证消费者参与与意见表达,举行听证是很有必要的。此外,公布与交强险有关的数据及保险公司的经营数据是解决交强险费率合理性的前提。

      (金苹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