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备受投资者冷落的QDII,近期迎来了不少好消息。在监管部门表示希望调整并扩大QDII产品的经营范围的同时,备受业界瞩目的《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已经出台。“信托系”新军的加入,让QDII市场日渐热闹。
投资领域仍然受限
据了解,在投资资金的运用范围上,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设计的受托境外理财集合信托计划资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国际公认评级机构最近3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至少为投资级以上的外国银行存款;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至少为投资级以上的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中国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至少为投资级以上的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
“作为理财产品而言,信托公司的QDII产品,其基本定位与银行以及基金公司的QDII产品没有实质性的差异。”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表示,因此在投资范围上,邢成认为,信托公司的QDII产品也同其他两种QDII产品的投资范围相类似,暂时都还是以低风险且收益也不高的产品为主。
但是邢成指出,信托公司的QDII产品还是有其特色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中明确指出,“信托公司设立受托境外理财单一或集合信托,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该规定进一步确定了信托投资引入合格投资者的制度,也因此将个人高端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纳入到了信托QDII产品的投资者范围,这就将信托QDII的投资者与银行和基金QDII的投资者进行了有效的区分。
银行不惧信托QDII竞争
2006年下半年推出的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虽然在最初万人瞩目,但是最后却仍然不免因为投资渠道的原因,陷入遭受投资者冷遇的尴尬境地。现在,信托公司也即将获得推出QDII产品的资格,是否会对银行等机构造成影响呢?
“虽然信托公司也获得了相关的资格,但是作为银行,在QDII产品的设计以及操作方面,是有自身优势的。”一位银行业内资深产品经理告诉记者,尽管信托公司在高端客户的渠道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但是由于银行在国际业务方面已经有了几十年的经验,而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都是以国内业务为主,银行在海外投资交易的各方面经验都较信托公司有明显优势,因此短期内信托公司的QDII业务对银行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此外,银行目前在QDII产品的创新和设计方面,也有了许多让人惊喜的举措。如此前渣打银行推出的一系列QDII产品,特别是该行在2007年年初推出的“美林平衡型新兴市场指数”的美元QDII产品,投资方向为3只新兴市场基金和环球配置基金。该产品宣称投资的是保本结构性票据,但票据收益率的基础标的却是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基金产品,在没有突破银监会的限制的前提下实现了产品渠道的拓宽。而东亚银行的QDII产品则在其中加入了“人民币汇率升值保护机制”,更好地考虑到人民币升值对投资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增加了QDII的吸引力。就在最近,由中国银行开发、销售的境内首只引入境外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作为投资工具的QDII产品———中银稳健增长(R)第一笔申购也已成功下单,这标志着内地居民资金通过中国银行的QDII产品正式登陆我国香港股票市场。这种创新设计能力,也是目前尚未有专业团队的信托公司所不能比的。
推出时间不需太久
虽然暂行办法才施行不久,估计已经有不少投资者已经开始在期待信托公司推出的QDII产品了。业内人士透露,对于信托公司的资格遴选工作很快即将展开,在资格审查后,相关的产品设计等工作也会迅速展开,在年内推出信托QDII产品的希望很大。 目前,上国投、中信信托是最有可能获得首批试点资格的公司。
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信托QDII产品推出后,关键是决定是否要投资以及如何投资的问题。专家介绍,信托QDII投资仍然属于信托投资,因此对于个人投资人而言,首先是需要有较强投资实力的个人,毕竟100万元的门槛不是随便可以跨越的。而银行的QDII产品的门槛相对较低,5万元的门槛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不过,也不排除到时候信托公司和银行合作,利用现在较多的“银信联结”产品的形式推出相关产品,届时投资者要关注的,更多的应该是信托公司的专业实力以及相关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