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看点
●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对出口企业提供了非市场化的拨款和银行贷款,其前提依然是中国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具体到银行贷款,它进一步提出了如下两项根据。其一,中国银行业的股权结构以政府控股为主,因而,政府会影响银行业的商业行为;其二,由于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非市场化”的,所以,中国国内缺乏以市场为基础的利率基准。根据以上推断,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对其出口企业提供了以低利率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贷款补贴。
●中国利率走势恰与中国净储蓄率的变化相一致:中国在历史上确曾存在过与美国商务部列举的样本国“平均”利率水平相当的高利率,但是,在宏观经济平衡出现长期净储蓄之后,中国的利率水平便出现了长期下行趋势。这样,一种决定于经济的基本面和资金市场供求的变化,与所谓“政府干预”似乎并没有什么关系。
●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对企业提供了利率补贴的又一理由是:中国银行业的股权结构以政府控股为主,因而,政府会影响银行业的商业行为。但是,伴随着处置不良资产和注资战略的推进,中国的各级政府事实上已经既不影响贷款的可得性(是否向某类企业发放贷款),更不影响银行贷款的利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始终将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作为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已经取得了决定性成功。目前,无论是按照利率的品种数量计算,还是按照利率所覆盖的金融交易规模计算,市场化的利率均已占据了主导地位。